2009年1月6日星期二

房租风波



最近的心情不爽,有两件事让我很不开心。一件是我的私事,不好意思讲,另一件让我知道了一句很经典的话“不要对任何事情抱有换想”



上了大学,我认为宿舍的条件不太好,就在学校的教工宿舍区租了一间教工宿舍。房子内部宽敞明亮,暖气也不错,最重要的是安静,我一个人住在房子里还蛮享受的……



找到这个房子挺顺利的,开学一来就找到了,由于不是考研,我也不怎么着急。房东是我们学校的老师,还是个女的,年轻漂亮,说话也很痛快,价格也能让我接受。她说她是帮她一个朋友租房子,她朋友去国外学习了,这个房子交给她负责。我们很快就签了合同(一张收据)。上面标明了租房的起止日期,押金数目。但并没有标明水电费,暖气费,因为这个是规则,不必写……老师还给我说,过年期间的二月份不算房租。因为租房子的人都是按学期租,每个学期五个月。我不熟悉规则,交了6个月的房租,为的也是在下个学期租房子时能有个优先权。



期末将至,老师打来电话询问我续租的事情。我说前面都说好了是租一年的,这没有什么好问的,我想也许是老师想确认一下,但是老师却告诉我说房子涨价了,因为现在的物价涨的很快,所以房租也要涨。我心想“今年还是经济危机呢。”房租由150涨到170。被涨价后我心里觉得很不舒服,学校的宿舍不让退,这边租的房子又要涨价,而且不能上网,原本想着让以前高中的好朋友暑假来了有个地方,但是老师说一定要在8月前交房子,因为她朋友在今年8月就要回国了,她要住这个地方,这使得让我满意的房子有了太多的缺点。在交谈后,我就开始找更适合我的房子了。在学校的教工区我找到了我觉得更好的房子,那是个学生合租的居民单元楼,能上网,能洗澡,能做饭,暖气费也不用交。只要交50元的押金,以后每个月124。我觉得挺合适就先定了下来,随后我联系了我第一个房东,告诉她我不打算租她的房子了。而且一月份的房租我会全交(113日我就回家了)。暖气费交的是一个冬天的,我也没有向房东要,我不知道这算不算规则。我则向房东要我多交的一个月房租和押金300元。房东说好的。



30分钟后,房东给我打来电话,她说她刚联系了那个在国外的朋友,她朋友说要按合同来(收据),二月份的房租不退,因为我交的是6个月。我当时就特别生气,大家都是说好的,老师亲口和我说二月的不算,而且当时他的男朋友还在场。我问老师,前面都说好的是五个月,而且规则也是这样的,大家都是按一个学期五个月交的。为什么到了我就要算6个月。老师说我们签了“合同”,就要按合同来,我说合同上写的是150/月,而你却涨了20.我是因为这个才不想租的。老师还是执意要我交二月份的房租。我想了想,二月这个月都是假期,房子是绝对闲置的。而且这个地方又不是北京或者上海,在我们学校放假后小镇就没有了多少人,只有周边的农民会留在这里,所以历来这里的房子都是学生租的多,都是按学期租的,虽然150块不算多,但是这样的方式让我很难接受。我质问老师前面都给我说二月份不算房租的,而且还是她主动提出来的。老师又说:“我不记得了,我什么时候说了。”对于她这样说我只能用无耻来形容了。她说我违约,不应该住半年就不租了,说我先反悔的,我反驳是她先涨价,而且没有任何合适的理由。她说我没有及时通知她,而我已经在退房前一个月,放假前的半个月通知了她,我认为这不能算做理由。她又改口说不是她的意思,是房主要求她这么做,她只是替人帮忙实在没有办法,我反驳:你是房主的代理人,房主在国外一天变一次,你无能为力,那么我直接找房主租好了,但是钱是你收的,单子是你写的,名字也是你的,就算是代理人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如果代理人说的话不算数那么前面就没有必要给我做那些承诺!我当时觉得自己好傻,竟然傻傻的把别人的话当作一诺千金。在她的职业为装下我竟然对她毫无防备。就这样将我卷了进去。我没有松口,我依然拒绝付我不应该付的房租。



直到现在那个“老师”仍然没有给我回话,过几天我就要回家了,不知道最后她会给我个什么样的结果。



上了一年多的大学,这个“老师”让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基本算是厚黑学的。不过她好像也不是很精通,弄得漏洞百出。



我是山西人,我为我的祖先们自豪,那些晋商真的是一诺千金,一句话就可以拿出上万两的银子不须任何的手续,抵押。凭借良好的信誉,晋商们富可敌国。垄断整个中国乃至东南亚的金融业。在晋商眼中信誉不好的人,或者是还不上款的人只要在年终将晋商家摆在门口的筐子用斧子砸烂就不用还了,不论数目多大都一样。但是后果也是非常的严重,只要是在晋商家门前砸过筐的,以后就没有人再会相信他,没有人会和他做生意,为了那些不用还的贷款这就是他付出的代价。



我同学得知了这件事,说“房东连学生都坑,还是个老师,真不厚道”。我不想做更多的渲染,我写都是确实发生过的。不管老师是否让我交二月的房租,在今后我都会对与别人的协议小心斟酌,尽量充分考虑,这样对别人好,也对自己好。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大学也算是我的幸事,因为150块的损失我还能接受,毕竟不是很多。若是今后在工作中发生这样的事情,后果一定比这次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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